当初,她让我替她借书看,押金我交,租书费当然也要我拿。她从未有过什么感激的表示。这还是小事。她看书和我看书不一样,一本新书我看过后差不多还是新的,她看过后却已翻卷得又破又旧。旧点破点租书的人也没说我什么,重要的是书在她那里被别人拿去了,我也不知道她能不能要回来。于是,押金也不要了,给租书的人说,书让别人拿去了。她看书的方式和做法打击了我帮她借书的积极性,我不再帮她借书。 她为了消除寂寞,连招呼也没打就拿去了我的录音机。放着放着不能放音了,就当收音机使。收着收着,一个喇叭不响了,就只用一个。 后来,她搬走了我的电视机和VCD机。没多久,电视也不能看了,VCD不能放了。她也没告诉我,就自做主张处理掉了。 对我来说,这是小事。她寂寞,我有义务帮帮她。 她孤单时会想到我么?我去找她时,她从未有过什么激情表示,连欢应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我愿去就去,不去也无所谓。 后来,她有了女伴。虽然彼此摩擦不断,但毕竟有了伴儿,不再孤单了,这时更不易想起我了。 一个女伴走了,她就设法再找一个。我知道她不肯迁就别人,不肯为别人着想的脾性决定了她很难与人相处。别人很难在她那里干多久。 当她的女伴走了,她显得很孤单。但我的到来,她仍没有欢应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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