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5.30拆迁命案孰是孰非?(2009-06-03 20:53:58)
轰动全国的宿迁拆迁命案——宿豫区锦绣江南小区“宿迁5.30案件”,因楚龙拆迁公司与居民发生冲突,酿成一死六伤的悲剧。
宿迁拆迁杀人事件发生后,官方与居民说法不一。
官方立场:
宿迁市委书记——博客书记张新实6月1日在其博文《以网络言论为镜》中对宿迁锦绣江南杀人案发表自己的看法:宿迁“5.30案件”网络舆情跟帖几乎是“一边倒”,不相信到场记者的真实新闻,相信道听途说的发帖,指责政府拆迁不是,为杀人者叫好。但为什么不想一下,拆迁公司人员并没闯入被拆迁者家庭,也没未经法律程序强制拆迁,三名持刀行凶者就能造成一死六伤事实,不管这以前有什么纠葛,情感能代替法律吗?被拆迁者有利益诉求,被砍杀者也是鲜活的生命。
事主立场:
宿迁锦绣江南小区杀人案疑犯王春永妻子王群则称,5月24日,拆迁公司带人测量房屋面积为400多平方米,但只给31万的拆迁费,相当于每平方米600多块钱。因此他们4组的拆迁户都不同意拆迁。
王群介绍,5月26日,婆婆李克英和王马玲在家。楚龙拆迁的袁某带了十余人来到他家,要李克英签字遭拒,“这群人就把王马玲摁在地上拿脚踹她脑袋和肚子,抓住我婆婆头往墙上撞。”
王群称,他们想息事宁人,就躲到了姐姐王马玲家。第二天,也就是在锦绣江南小区A3栋501室,他们发现门口的锁眼已经被人灌上了强力胶水,他们翻窗才出门。王群表示,他们已经调出了物业的录像,证实了此事。案发当天,袁某再次领一帮人到王马玲家,当时王春永骑摩托车从东向西行驶,看到姐姐家阁楼上,母亲在喊救命,就上去了。此后血案发生。
博友立场:
宿迁市楚龙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事发前究竟有没有像张新实书记博文中所说,没有强行进入拆迁者的家庭呢?《扬子晚报》的一篇主旋律报道给了我们非常明确的答案:
八名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在三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陪同下前去做工作,经反复敲门一直未开。后由一名物业管理人员进门商谈未果。在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仍在门外做解释工作时,被拆迁户家中三人情绪激动,突然持凶器冲上来对拆迁公司工作人员乱砍,致一名拆迁公司工作人员袁某当场死亡,王某等六名拆迁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细看文章,就不难发现,楚龙公司的8名工作人员,再加上3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共11人的队伍声势浩大地开往居民家中,长时间地“反复敲门”,并最终未经居民许可,“由一名物业管理人员”强行“进门商谈”。于是,居民因生理无法承受这样长久的骚扰,悲剧便发生了。
社区群众立场:
杀人者王某某居住的宿豫区顺河镇社区居民闻听此事,联合百余人集体上书请愿,请求从轻发落行凶者。请愿书中作为郑重说明是主要是两点:
一、王某某曾为派出所做个协管员,曾奋不顾身从楼上跳下抓捕罪犯,为此还摔断过一条腿。且平时为人老实正派,开了一个摩托维修部,还兼营送水工的差事。
二、锦绣江南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雇请的流氓地痞劳教人员多次对拆迁户进行威胁、恐吓,甚至大打大骂,用强力胶水堵门,粪便泼门,采取多种不正当手段,民愤极大。
请愿书最后称:“王某某遵纪守法,为人老实,转眼间就成了一名罪犯,我们无法接受。恳请政府调查真相,给群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酒徒评论:没有评论,只求事实。群众的眼睛都不雪亮了,营养不良,有白内障了?书记的记者是何方神圣?为什么全国人民要信他的?拆迁的法律程序可否博客中亮出来,给全国人民看看?情感代替不了法律,可法律能代替群众朴素的情感吗?何况这所谓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