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个卵,取卵勿杀鸡
发表时间:2009-01-12 11:31:00     文章来源或作者:原创    3539       浏览次数:5511

雇两百人挖坑,再雇两百人把坑填上,这叫创造就业机会。雇两百人挖坑时,需要发两百个铁锹;当他发铁锹时,生产铁锹的企业开工了,生产钢铁的企业也生产了;当他发铁锹时还得给工人发工资,这时食品消费也都有了。等他再雇两百人把坑填上时,还得发两百把铁锹,还得发工资。”看似笑话一则,却出自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凯恩斯之手,以此奠定了现代宏观经济学基础,并且影响着许多政府行为。上述例子有个明显的冤大头——公共财政,有个明确的受助方——工人,为什么不直接发钱给失业工人呢?直接发钱可以减少资源浪费。可能为了让工人拿钱拿得更有尊严吧,就像医生给某些病人施治的安慰疗法。

这次中山市政府于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意见》中,我们看到了类似安慰疗法的影子。政府出资1亿购房,挖坑;用作廉租房,埋坑。生意人都知道,只有卖不出去的价格,没有卖不出去的商品。政府出资购房,相当于抬高房价,抑制市民购房需求。政府增加廉租房供应量,必然降低房租价格,抑制市民购房投资。显然,这种做法只是用政府交易排挤了市民交易,供给和需求都被政府填平了,何以能“促进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这种交易的直接代价是以商品房的品质获得廉租房的回报,市财政吃亏了。

假如政府目的是为了保财政收入,不出那1亿元买房就是了。假如政府目的是为了保低收入阶层,像东莞那样直接发钱,没有必要经手房地产市场让开发商抽水。假如政府目的是为了避免地产商破产走路出现烂尾楼,不如等其破产再接盘更划算。房地产业从无到有才十年左右时间,即便全垮了还可以重来一次,何况全垮是不可能的。

政府买商品房当廉租房不仅不必要,还有危害性。财政开支原则上应该普惠于民,或者只惠及最贫困阶层。但是政府买商品房,受益的只是地产商。将商品房当廉租房出租,名义上施惠于贫困阶层,但是商品房的品质决定了它不太可能落入目标人群手里。因此,在购买和出租两个环节都可能滋生腐败,危害相关部门官员的心身健康。即使官员把持得住,真正落入贫困阶层手里也不公平,因为为公共财政作出最大贡献的中等收入阶层都买不起——否则不用等政府出资来购买。

该意见还认为要“依法定程序逐步提高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且不说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该谁来制定,只说提高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虽然可以刺激车位买卖,却会抑制汽车需求,并且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也是挖洞墙补西墙,本身并不会刺激经济。再结合国务院允许房贷优惠利率可以打七折,让银行几乎无利差可图,看来各级政府对房地产业都格外关照。房企是纳税大户,但它只是个卵,别误杀了鸡——市民的真实需求。

意见中其他关于减少市民购房税收和开发商资金成本的规定,倒是切合实际,只是希望当作固定的政策才好,别等经济一复苏又收回去,让房地产业者有被戏弄的感觉。调控房地产宜从宏观着手,慎重微观手段。地方政府控制房价的方式有限,主要办法是在过热的时候多推限价房、保障房、廉租房,萧条的时候减少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