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流转的普法宣传
发表时间:2014-02-24 11:20:00     文章来源或作者:人民政协网    26       浏览次数:1256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土地流转主要类型有: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其中出租的方式被采用较多。

  许多过去完全不懂或不理解土地流转内容的农民,现在都涉及了这个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土地流转一定要坚持原承包户自愿原则,经过某一级的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受法律保护的流转合同,才能生效。

    但是因为大部分农民从前没有这方面的经历,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和知识,在突然面临土地要被流转的情况下,许多原承包户措手不及,陷于盲目甚至完全不知情的状况,出现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如不依法行事,双方完全凭个人意愿进行流转;因为不懂法,只能完全听从村干部;原承包方听从于受让方,从流转的方式、流转的时间到流转的补偿等都由受让方说了算;签订不受法律保障的转让协议;不领取承包经营权证;受让方再度流转土地时原承包户不知情;非法买卖土地等等状况,已经引起诸多问题,并为以后将可能发生的更多矛盾埋下了祸因。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得十分清楚明确。但问题是这个《办法》更多的时候仅仅存在于纸面上,而不是在原承包户(农民)和受让方的知识和意识中,许多原承包户和受让方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就自行进行土地流转,时隔不久,后遗症就出现了,致使土地流转中的法律案件和民间纠纷迅速递增,造成不稳定因素。

  建议:加强土地流转的普法宣传,要让土地流转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人人懂法,以杜绝可能产生的后患,并维护自身利益;乡村干部在土地流转问题上应承担一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