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
发表时间:2012-10-21 15:38:00     文章来源或作者:原创    26       浏览次数:7701

麻政办发〔201267

 

 

为弘扬移民文化,改善城市环境,丰富市民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实施湖广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并计划征收部分土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规定,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限:20128222012921

二、意见反馈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至mcymgy@163.com

()信函至麻城市金龙大道老园林局湖广移民文化公园指挥部”(请在信封上注明湖广移民文化公园征收补偿意见字样)

()办公现场反映意见(地址:麻城市金龙大道老园林局;联系电话:0713-2956115)

建议实名提出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沟通。

特此通告。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项目建设房屋征收与补偿

     

 

为弘扬移民文化,改善城市环境,丰富市民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实施湖广移民文化公园建设项目。根据项目总体规划,需征收规划范围内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为东至南湖路,南至金广大道,西至金龙大道,北至杜鹃大道区域(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麻城市房地产管理局为本次房屋征收部门。

麻城市移民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建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规定,分工合作,保障本次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被征收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被征收房屋类型分为住宅、商业、商住及其它类四类,原则上按照《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确定类型,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国土、规划、住建、房地产等部门查明房屋的实际用途确定类型。

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暂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对《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有异议的,以市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绘面积为依据。

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标准和计算方法

()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货币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以货币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偿。
    2
、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还建地段的房屋用于产权调换,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附属物、构筑物、房屋装饰装修由评估机构估价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实行产权调换。

本村村民与已成家子女共有住宅且符合分户条件的,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按照安置房成本价购买第二套房屋。单独生活无购房能力的老人,由社区集中建房提供免费住所,住所产权归集体所有。

()房屋征收补偿原则和计算方式。

1、补偿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征收、依法补偿的原则,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

2、征收补偿标准和计算方式:

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均以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为依据。差价的支付期限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议约定,但最迟不得超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一个月。

    ()特困户保障:

     被征收单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无房特困户,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房屋还建地址:

1、村民还建地点:胡家院子(将军南路延伸线东侧)

2、居民还建地点:由被征收人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从胡家院子(将军南路延伸线西侧)、万家堰、周仁亮三个还建小区中确定一处还建地址,集中进行还建。

()安置房屋户型:

1、村民安置户型:单家独户,联体成排。

(1)排二三层,占地面积120平方米(8×15)

(2)排三三层,占地面积150平方米(10×15)

由被征收人根据应置换房屋面积进行选择。

2、居民安置户型:高层房,面积分别为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120平方米、140平方米、160平方米。由被征收人根据应置换房屋面积进行选择。

()安置房屋的建筑装饰标准:

1、进户门为钢质防盗门,完善外墙立面装饰装修;
2
、窗为铝合金平板玻璃窗;
3
、室内地坪及墙面、天棚采用水泥砂浆收光;
4
、给排水管道安装到户,水表一户一表;
5
、有线、电话、宽带到户,电表一户一表。

五、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法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规定时间内共同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六、补偿和奖励办法

()补偿:

1、搬迁费:每户1500/次。产权调换的,按两次计发。
2
、临时安置费:

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过渡房的,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3/㎡的标准支付月临时安置费。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商业用途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由征收部门委托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予以补偿。
    (
)奖励办法:

1、签约奖励: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奖励8000元;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奖励6000元;2个月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奖励3000元。另对前十名签订补偿协议的奖励2000元。奖励资金在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支付50%,余下部分在住户根据补偿协议约定腾退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付清。

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安置房屋,先签先选。

    2、选择户型奖励:

农村村民选择单家独户:按建筑面积(不包括附属物)11;选择多层住宅的按征11.15还建。

3、货币补偿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案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总价的15%给予奖励。

七、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发布之日起60日内。

八、搬迁期限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

搬迁期限为协议确定日或征收决定确定日,过渡方式分自找周转房和统一安排周转房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自找周转房的给予临时安置费,期限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产权调换房屋的建设情况据实确定。

九、其他事项 

()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合法取得的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由征收部门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回购。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在征收范围内已购买宅基地未动工建设的,由市两违办按相关规定统一处理。

()被征收人选择自行购置房屋安置时,按《契税暂行条例》给予契税减免。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抢栽、抢种树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若出现上述行为,由房屋征收部门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在安置区内兴建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由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被征收房屋的原《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由发证机关收回注销或统一公告注销。

()征收范围内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完毕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拆除,被征收人或使用人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房屋。

()征收范围内涉及国有单位房屋的补偿安置由房屋征收部门会同国资、人社、被征收单位的主管部门制定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国土资源局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集体土地征收、报批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此次征收的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地上附属物补偿表》(见附件)确定的标准执行。

()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设定担保或者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重新设定担保或者不能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

征收存在租赁关系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租赁合同所涉权利义务关系自行协商处理。

(十一)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确定的征收补偿签约期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按本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十三)本方案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麻城市湖广移民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地上附属物补偿表
 
粪窖补偿标准
类型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石窖
 元/个
 350
 已废弃的按同类型、同规格补偿标准的70%进行补偿。
 
土窖
 元/个
 100
 
缸窖
 元/个
 60
 
化粪池
 元/个
 300
 

 
猪圈、牛棚、厕所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全部
砖墙
 部分砖墙或半头砖墙壁
 简易
 说明
 
有顶棚
 元/m2
 220
 150
 100
 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按此标准补偿;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此标准的50%补偿。
 
无顶棚
 元/m2
 120
 80
 60
 
檐高2.2M以上的
 按结构、成色补偿
 

 
水井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补偿标准
 说明
 
挖井
 元/个
 1500
 已废弃的按照此标准的70%补偿
 
摇井
 元/个
 500
 

 
其他构筑物补偿标准
项目
 单位
 补偿
标准
 说明
 
毛石干砌护坡
 元/m3
 100
  
 
混合砂浆护坡
 元/m3
 120
  
 
围墙12cm
 元/m2
 24
  
 
围墙18cm
 元/m2
 36
  
 
围墙24cm
 元/m2
 50
  
 
围墙36cm
 元/m2
 72
  
 
水泥砂浆台阶
 元/m2
 43
  
 
混凝土明沟
 元/米
 27
  
 
砖砌明沟
 元/m3
 16
  
 
混凝土散水坡
 元/m2
 18
 
 
砖砌散水坡
 元/m2
 18
 
 
水泥道路12CM
 元/m2
 12
 
 
碎石路
 元/m2
 38
 
 
沥青路
 元/m2
 51
 
 
水泥混凝土路
 元/m2
 61
 
 
石灰煤渣路
 元/m2
 23
 
 
室内鸡舍
 1个
 80元
 
 
粮仓
 1个
 200元
 
 
坟墓
 1座
 300元
 按宽1米为1棺,由征收部门会同村(局)委会、小组或村民代表核定
 
墓碑
 1块
 分别为:大理石800元、砖砌500元、简易300元。
 
有线移装费
 1台
 100元
 
 
电话移装费
 1部
 100元
 
 
水电安装费(明装)
 元/m2
 40
 
 
水电安装费(暗装)
 元/m2
 60
  
 

树木补偿标准
树  种
 规  格
 补偿标准
 备  注
 
板栗等
其他经济树种
 胸径20cm以上
 300元/棵
 
 
胸径10—20cm
 200元/棵
 
 
胸径5—10cm
 100元/棵
 
 
胸径2-5cm
 8元/棵
 茶、桑、竹单棵不成林每棵2元
 
胸径1-2cm
 5元/棵
 
绿化树
 胸径10cm以上
 50元/棵
 
 
胸径5-10cm
 20元/棵
 
 
胸径5cm以下
 5元/棵
 
 
用材树
 大树15cm以上
 15元/棵
 
 
中树10cm以下
 10元/棵
 
 
小树5cm以下
 5元/棵
 
 
竹园、茶园、桑园